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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:关于举办“新版《饲料卫生标准》宣贯暨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培训班”的函

作者:admin   发布时间:2017-12-13 16:26:28

各有关单位:

饲料及畜产品作为安全食品的重要源头,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管控是畜牧业绿色发展的重要内涵。2017 年 10 月 14 日,经国家质检总局、国家标准委批准,修订后的《饲料卫生标准》正式发布,2018年 5 月 1 日正式实施,新版《饲料卫生标准》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,为从源头保障动物性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健康再加一道“新保险”,标志着我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进入了更加严格的新阶段。

为贯彻执行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》,全面依法实施农业部《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》,帮助有关单位了解新版《饲料卫生标准》的主要内容,提升有关人员有效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及风险预警工作的能力,加强饲料企业产品质量监管,规范饲料企业生产经营行为,提高饲料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,我中心拟举办“新版《饲料卫生标准》宣贯暨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培训班”,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:

一、培训内容

(一)全国饲料工业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及饲料工业发展趋势;

(二)新版《饲料卫生标准》主要修订内容介绍和应用;

(三)饲料法律法规和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解析;

1.当前饲料管理重点工作;

2.饲料质量安全标准体系;

3.《饲料原料目录》《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》《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》和饲料添加剂产品标准修订进展;

4.饲料生产中药物添加剂安全应用;

5.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试点情况及常见问题;

6.《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》关键内容解析。

(四)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实务:

1.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及年度监测计划;

2.饲料安全监测抽样、监管要点和日常监管;

3.饲料生产企业现场监管要求和质量管理;

4.饲料生产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能力建设;

5.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制度;

6.饲料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;

7.饲料及其原料中真菌毒素污染的检测技术及应用;

8.饲料行政执法。

(五)饲料质量安全监管经验交流。

二、培训方式

培训班将邀请行业内资深专家讲授,以讲座、研讨、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
三、培训对象

各地农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人员;农业执法大队、饲料监督检验站、饲料监测管理站、动物卫生监督所等部门相关人员;农业科研院所从事动物营养与饲料研究的科研人员;饲料行业协会、饲料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,质量负责人,生产负责人等。

四、时间地点

第三期 2018 年 1 月 16—1 月 20 日 哈尔滨

五、收费标准

1.会议费:1800 元/人,食宿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

附件:培训班报名回执表

 

 

 

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传媒与传播研究中心

 

2017 年 11 月 16 日

新版【饲料卫生标准】宣贯暨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回执单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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