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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我国畜牧业生产发展迅猛,畜禽养殖规模不断扩大,畜禽粪便、污水、恶臭等养殖废弃物产生量也迅速增加,这导致了环境承载压力增大,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日益凸显。国家也发现了,农村出现了这样的一个情况,因此制定的新环保法,但是在新环保开始实施以来,不仅是大型的养殖户遭殃,一些农村常见的小散养户们也因此遭殃,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设置了禁养区,只要在禁养区之内,不管是规模养殖企业还是农村传统的小散户们,全部拆除,一个不留。但是我们需要了解一下今年养殖新动向:“五禁养、八补偿”。农村“禁养区”内不许养殖!
哪些区域会被划为“禁养区”?
1、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、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;
2、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、文教科研区、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;
3、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;
4、国家或地方法律、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。
八大补偿项目
1. 养殖设棚舍补偿。
2. 养殖棚舍附属物补偿。
3. 土地补偿。
4. 停产补偿。
5. 养殖设施工具补偿。
6. 不可移动设备补偿。
7. 搬迁补偿。
8. 临时安置补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