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学会、学科分会、团体会员、各位理事:
为促进我省畜牧兽医科技创新和畜牧业发展,为激励学会所属各分会、各设区市学会和广大会员、广大畜牧兽医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学会工作,表彰在开展学术交流、科技咨询,技术培训、科学普及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,根据《福建省畜牧兽医学会章程》的相关规定,省畜牧兽医学会决定表彰2016-2017年畜牧兽医学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条件
1、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、热心学会工作和奉献精神;
2、工作积极、认真,按时完成省(市)畜牧兽医学会工作,在开展学术活动、科学普及、技术推广等方面成绩突出;
3、福建省畜牧兽医学会或学科分会会员,包括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。
4、学会各学科分会、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学会
二、推荐名额
先进集体:学会学科分会、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学会及团体会员可申报作为先进集体候选单位;
先进个人: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学会可推荐2名候选人,学科分会推荐1名,团体会员可推荐1名候选人。
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,确保质量,真正把成绩突出,群众公认,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上来。
三、评选及奖励办法
由省学会组成评审组评选。评选结果将在《福建畜牧业网》、《福建畜牧兽医》杂志上公示。获奖的先进集体授予牌匾、颁发证书,获奖的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。
四、推荐材料报送
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单位填写“2016-2017年畜牧兽医学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人(单位)推荐表”(附件),A4纸打印,一式两份。
上述材料请务必于2017年6月30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分别邮寄、发送到学会秘书处。
五、联系方式
邮编:350003 地址:福州铜盘路6号农房大厦五层省畜牧兽医学会
电话:0591—87856764
电子邮箱:345890054@qq.com
联系人:黄 稳 联系电话:18950309963
金 钺 联系电话:13705912446
附件:
2016-2017年省畜牧兽医学会先进个人推荐表.xlsx
2016-2017年省畜牧兽医学会先进集体推荐表.xlsx
福建省畜牧兽医学会
2017年6月5日
标签: 畜牧兽医学会